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超日太阳债券

截至2015年11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晓丽律师已接受超日太阳数十名股东的委托,代理股票债权。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主要准备以下资料: 1、买卖超日太阳(002506)的所有报表或原始交割单。此后,基于上述情况,超日太阳的股票投资者和11名超日债券投资者先后对协鑫集成提起索赔和诉讼。

对此,专业维权律师臧晓丽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股票虚假陈述索赔等案件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除即将移送的孙超日索赔案外,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股票虚假陈述案件已经发生多起,包括南方股份案、海润光伏案、南京医药案等,这些上市公司均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引发股东集体索赔和维权。



超日太阳债务违约分析



1、超日太阳债务违约分析

于2012年3月26日至2013年1月23日期间买入超日太阳股票或11超日债券(002506,现更名为协鑫集成),并于2013年1月24日后卖出或出售继续持有证券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显示,超日公司未披露或者虚假记载属于重大遗漏或者虚假记载,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应认定为第十七条规定。 《关于虚假陈述的若干规定》规定了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



超日太阳市值



2、超日太阳市值

此外,继承超日太阳法律地位的协鑫集成公司在破产重整计划完成后已在很大程度上切断了与超日太阳的联系,但这种切断仅限于重组。对于经计划减免或减少的债务,某些未申报的债权人仍应当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类似债权的清偿条件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三季度季报尚未发布,可能不准确,但粗略计算,目前资产净值已达到18元/股(上市公司股权价值及现有房产、土地为根据当前市场保守估值)。



超日太阳债务违约原因



3、超日太阳债务违约原因

臧晓丽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凡是在虚假陈述实施之日后购买股票的,虚假陈述披露日前、虚假陈述披露后,受损害的投资者随后出售股票遭受损失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可以依法提出索赔。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0号认定,超日阳光的违法事实包括:1、超日阳光未披露其境外收购光伏电站项目的情况。

太阳能板块指数全天下跌4.29%,创历史新低1738.57点。过月的嘉世堂药业将于7月上市,首次被拒绝的超日太阳能也将再次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权提起索赔诉讼。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自超日孙公司2015年6月6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因此,计算投资者起诉的时效期限超日阳光从2015年6月6日开始,到2017年6月6日结束。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dnkm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