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解协议条款,三一集团美国子公司Ralls可以将四个风电项目转让给Ralls选定的第三方买家。总之,三一重工法律团队成功地利用美国宪法限制总统令,利用法律制衡行政命令。 2019年10月9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就罗尔斯公司针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诉讼作出初步判决,驳回三一集团关于奥巴马发布的总统令违反程序公正性的主张。这意味着三一重工集团败诉一审。
问题是,从三一重工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投资项目并没有违反美国任何法律,只是被奥巴马的总统令击败了。三一重工已为该项目先期投资超过2000万美元。但根据奥巴马总统令,三一重工的投资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不仅要停止投资,而且不能采取任何救援措施来减少损失。比如,如果将项目转售给美国公司,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2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彻底消失。
1、三一重工告奥巴马赢了吗
三一重工不仅获得了全额赔偿,还得以洗刷了对自己施加的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不实指控——这也是胜诉的最重要意义。 2019年7月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合议庭再次就罗尔斯针对CFIUS和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诉讼作出裁决。因此,三一重工虽然目前胜诉可喜,但仍将继续应对后续诉讼。三一集团是中国最大、全球第六大重型机械设备制造商。 2011年跻身中国风电设备制造商20强。
奥巴马并不是这起诉讼中的唯一被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是另一个主要被告。张国庆认为,新一轮中美双边投资协议谈判将在美国举行。三一重工的胜利对于中美博弈来说恰逢其时,是中国企业赢得国际话语权的重大突破。
这对于进入美国的中资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此外,由于这一判决传递了明确的信息,总统或CFIUS的决定可能是错误的。因此,这一判决的积极意义在于,如果今后遇到不合理的决定、待遇和歧视,中资企业可以勇敢拿起美国的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不是遇到类似问题时绕道或退却。事实上,早在9月12日,三一重工就已将美国外交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告上法庭。检方的理由是被告的行为违法且未经授权。
CIFUS曾建议拉尔斯推迟施工直至审查完成,并警告称,如果继续施工,因CFIUS后续做出不利决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风险将由拉尔斯承担。必须指出的是,对于三一重工来说,这个判决虽然可喜,但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并不是最终的结果。事实上,三一重工的损失不仅限于超过2000万美元的有形损失,还包括声誉等不可估量的无形损失。
人们认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发布禁止罗尔斯俄勒冈州巴特溪风电项目的总统令违反了程序正义。这标志着三一集团针对CFIUS和奥巴马提起的二审诉讼全面胜诉。